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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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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68 股票简称:中国能建 编号:临2021-023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

  1)合同需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2)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书。

  3.合同工期期限:

  1)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工期期限为2023年11月15日;

  2)粤电阳江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工期期限为2024年11月10日。

  4.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约对公司2021全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合同已按公司程序进行了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近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业主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签署了《粤电阳江青洲一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青洲一合同》)及《粤电阳江青洲二海上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青洲二合同》)。

  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青洲海域。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1000MW海上风电场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项目业主广东能源青洲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与运营等,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双方保持独立的法律实体。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公司作为项目独家EPC承包商,为该公司提供EPC总承包服务。《青洲一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7.67亿元,《青洲二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4.53亿元。

  2.合同需经发包人投资决策程序完成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书后生效。

  3.结算方式:预付款+里程碑付款。

  4.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提请律师事务所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其他专家组成的争议评审组评审;

  3)发包人或承包人不接受评审意见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

  1. 工期风险:海上风电项目工期受制于海上作业窗口期,对项目工期影响较大。承包人需提前做好施工规划及设备材料排产计划,合理安排进度。

  2.安全风险:海上风电受环境因素的影响较大,相较陆上项目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承包人将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资源、施工时间及严格审查施工作业的相关方案和施工人员等措施并搭配施工安全管理、培训、监督检查等项目管理手段,确保项目安全实施。

  六、备查文件

  工程EPC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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