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1年12月06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设置投资者最短持有期限为三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对认购份额而言)起或自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起三年内锁定。在锁定期内,该份额不能赎回。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1年12月06日。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如下表所示: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上述未纳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533

  4.2 其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农业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仅招赢通平台)、中国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爱建证券、安信证券、财达证券、财信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国联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恒泰证券、华林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金元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首创证券、万联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期货、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中原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北京肯特瑞、北京展恒、蛋卷基金、度小满、恒天明泽、汇成基金、基煜基金、陆基金、蚂蚁基金、诺亚正行、上海长量、上海好买、上海利得、上海天天、深圳众禄、苏宁基金、腾安基金、挖财基金、万得基金、新兰德、阳光人寿、意才基金、盈米财富、浙江同花顺、中期时代。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T+3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2月0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场内简称为酒(LOF)。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中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21年12月06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5万元调整为3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3万元(不含3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21年12月06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由5000元调整为1000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和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