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临2021-077号《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集团)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6个月内,拟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6元(含6元)。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2021年12月1日和12月2日,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合计126.88万股(占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2,570,037,319股的0.0494%,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增持均价4.31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46.85万元。截止目前,康恩贝集团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50%,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增持后,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755.31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6%。
3、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1年12月2日,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康恩贝集团告知函,康恩贝集团于2021年12月1日和12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4%,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46.85万元,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5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的主体:康恩贝集团
2、本次增持前,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16,284,371股,占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2,570,037,319股的8.42%。
3、2021 年 11月 30日,康恩贝集团向公司出具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临2021-077号《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康恩贝集团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2、本次增持计划的方式及种类: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人民币普通股)。
3、本次拟增持金额:康恩贝集团拟根据情况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4、本次拟增持价格:不超过每股6元(含6元)。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6个月内。增持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安排:康恩贝集团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2021年12月1日和12月2日,康恩贝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6.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4%,增持均价4.31元/股,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46.85万元。截止目前,康恩贝集团已达到并超过增持计划最低金额的 50%,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前,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6,28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本次增持后,康恩贝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17,553,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46%。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康恩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季强、浙江博康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康恩贝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均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康恩贝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康恩贝集团《关于增持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份实施进展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