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送的《拍卖通知书》,获悉法院裁定拍卖王民先生(已去世)持有的25,000,000股公司股票和张永侠女士持有的94,500,000股公司股票。上述股份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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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与本次拍卖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起始时间、拍卖价格的具体通知。关于本次股份拍卖的具体情况,可以登陆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自行查询。(自行查询方法:登录淘宝网-拍卖-法院卖货-法院-按法院查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找相关拍卖标的物。)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民先生、张永侠女士除本次所持公司25,000,000股及94,5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发生本次拍卖的原因
本次股份拍卖是针对被执行人王民、张永侠与申请执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王民先生和张永侠女士所持部分冻结股票进行司法拍卖。
关于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所涉及的股份质押及冻结等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王民先生及张永侠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270,381,028股,全部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王民先生及张永侠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66,7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8.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51%。
2、王民先生、张永侠女士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也非公司实际控制人,其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产生影响。
3、本次拍卖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对相关权益变化情况予以跟踪关注,涉及重大信息将及时予以披露。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通知书
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