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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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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储股份

  股票代码:60078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2层1229-128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12层1229-1282室

  权益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将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划出至由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的新集团,从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控制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减少。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无偿划转属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章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特定下含义: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注: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国资委不再向中国诚通集团派驻监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第三章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原因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现代物流流通体系、提升产业供应链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国务院国资委拟通过中央企业物流业务板块整合,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综合性物流企业集团,更好发挥中央企业在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支撑作用。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储集团、华贸物流、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诚通集团将不再持有任何中储集团股权,也不再通过中储集团间接持有中储股份1,006,185,71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45.7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不存在增减持中储股份的计划。

  第四章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储集团持有中储股份45.74%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中储股份数量从1,006,185,716股降至0股,持股比例从45.74%降至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国有股权划转当事人

  划出方:中国诚通集团

  划入方:中国铁物集团更名后的新集团

  (二)划转股权比例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标的为划出方持有的中储集团100%股权,中储集团持有上市公司45.74%股份。

  (三)交易价格及费用负担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交易对价。

  (四)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诚通集团下属控股公司中储集团持有的中储股份1,006,185,716股股份(占中储股份总股本的45.74%)为无限售条件A股普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1年11月29日,经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并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铁物集团和中国诚通集团物流板块实施专业化整合,由中国铁物集团更名为整合后的新集团,整合后的新集团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将中国诚通集团及所属企业持有的中储集团、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包装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无偿划入整合后的新集团。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1、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2、本次无偿划转事项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如需)及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第五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处,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朱碧新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附表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朱碧新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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