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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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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ST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1-093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集团”)被动减持导致所持公司股份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所持股份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迎宾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848244Y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销售、肥料销售;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研发、生产、销售;保健品、食品制造、销售;农产品、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和销售;饮品研发、生产、销售;仓储物流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旅游项目开发;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包装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互联网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管理咨询及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煤炭销售;建筑工程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红太阳集团出具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红太阳集团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因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司法处置等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33,592,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其中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日因融资融券业务逾期违约,红太阳集团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累计5,807,7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权益变动后,红太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8,844,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前后情况

  ■

  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和风险提示

  1、红太阳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红太阳集团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鉴于红太阳集团目前仍触及融资融券业务违约,在其完全清偿债务前,仍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红太阳集团出具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红太阳

  股票代码:0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高淳区迎宾路6号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股份变动性质:被动减持、股份减少(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司法处置)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编写。

  2、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1日期间,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减少33,592,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8%。上述减持主要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股票质押、融资融券等业务到期违约而被质权人、债权人或相关主体等实施的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的权益减少。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62,437,3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844,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同时,基于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涉及融资逾期违约,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

  (1)2017年1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

  (2)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5,8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0%。

  (4)2020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8,287,67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3%。

  (5)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3,327,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57%。

  (6)2021年5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所持有的上市公司5,000,000股股份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按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处置过户至质权人姜国忠名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6%。

  (7)2021年7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票质押业务违约,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000,000股股份被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按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处置过户至质权人姜国忠名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7%。

  (8)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通过海通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5,80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1月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事项以来,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合计减少33,592,7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78%。

  上述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28,844,5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质押、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注:截至2021年12月1日,红太阳集团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844,563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8,844,563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述的减持而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红太阳集团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日期:2021年12月2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露

  联系电话:025-57883588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寿海

  日期:2021年12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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