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龙燕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36,805股(占公司总股本0.26%),程淑霞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22,217股(占公司总股本0.01%),肖春花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111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2021年12月1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监事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的《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程淑霞女士、肖春花女士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董事、副总经理龙燕女士在2021年9月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021年9月10日,龙燕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2021年9月13日,龙燕女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1%)。
1、 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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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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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2021年11月18日注销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龙燕女士所持有的22,984股限制性股票注销。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龙燕女士、程淑霞女士和肖春花女士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