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名,会议由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毛绍融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上述委员的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郑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另一方股东由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变更完成后,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6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3.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4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3.1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郭一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拟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下,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至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中,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对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理层办理前述具体事项。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公司董事毛绍融、郑伟、莫兆洋、韩一松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

  2、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提案;

  4、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提案;

  5、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方能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具体召开日期等事项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11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周赛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廖凯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另一方股东由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变更完成后,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5,6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3.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44,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三年,贷款利率为3.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同体,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管理者、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倡导公司与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公司制定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拟制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或监事;不属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4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选举董事长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说明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蒋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明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蒋明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蒋明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发展规划、改革创新及规范治理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蒋明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毛绍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毛绍融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毛绍融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增补一名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郭一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郭一迅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简历

  毛绍融,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工程师。1985年5月至1987年1月任西安交通大学动力机械系低温教研室助教;198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曾任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成套部副总工程师、技术开发处处长、工程成套部部长、技术中心主任、董事、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院长、总工程师、董事长;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3月至今任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主任;2009年4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毛绍融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绍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25,427股;毛绍融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毛绍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一迅,男,1983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5年7月起曾担任中信银行上海徐家汇支行会计;杭州华安无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杭州市萧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投资部副经理;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2019年12月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20年1月至今任国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一迅先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一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郭一迅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郭一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5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说明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毛绍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毛绍融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毛绍融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绍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5,427股。辞职生效后,毛绍融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

  毛绍融先生作为公司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公司经营发展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毛绍融先生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郑伟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郑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郑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简历

  郑伟,男,1983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法学学士。2005年7月起曾在浙江省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浙江省衢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浙江省衢州市委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任职;2019年6月起曾担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并兼任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国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9年12月至今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郑伟先生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核查,郑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6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情况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周赛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赛君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赛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赛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补选新的监事任职后生效。在公司新任监事就任前,周赛君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相关职责。

  周赛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周赛君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补选一名监事。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廖凯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廖凯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新任监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

  简历

  廖凯敏先生,男,1988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14年11月起曾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浙江九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助理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主管。

  廖凯敏先生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杭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凯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廖凯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山东杭氧南山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三套82000m3/h空分设备项目的议案》,公司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石化”)签署了《供应合同》,并拟与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口南山投资”)共同投资设立山东杭氧南山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体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由气体公司来实施建设运营上述项目,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2,950万元,出资比例为51%;龙口南山投资出资22,050万元,出资比例为49%。前述详情请参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山东杭氧南山气体有限公司暨新建三套82000m3/h空分设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情况变更说明

  为顺利推进项目后续事宜,公司经与龙口南山投资协商后,双方同意将气体公司另一方股东由龙口南山投资变更为裕龙石化,原暂定名由山东杭氧南山气体有限公司变更为山东裕龙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信息均与原披露内容保持一致。变更完成后气体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变更后合作方介绍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

  2.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3.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4.注册资本:1,200,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主要经营范围: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批发零售;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流代理;设备、房屋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除外);贸易咨询、广告业务;危险废物、废水处置;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技术、工艺、产品的研发、设计、实验、检测、检验、分析及其技术推广、转让、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关联关系:公司与裕龙石化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该项目是公司目前投资的气体项目中第一个配套炼化一体化行业的供气项目,该项目的取得有利于公司在气体产业的进一步拓展和布局,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山东地区的竞争力、持续扩大公司气体产业规模和盈利能力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在工业气体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长远利益。公司与项目用户裕龙石化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利于项目后续的建设和运营,对气体公司后续发展有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目前气体公司尚未注册成立,项目建设尚未开始,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