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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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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

  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0月28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与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京津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津文化”)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京津文化拟向旭阳控股转让其持有的44,429,508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股权比例20.00%),总价款为人民币600,000,000元,折合每股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若本次交易完成,旭阳控股将实际控制公司44,429,508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股权比例20.00%),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旭阳控股,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杨雪岗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以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公告书》《详式权益变动公告书》等相关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

  公司获悉旭阳控股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16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取得天津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以及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能否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的告知函,获悉泰达控股已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质押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泰达控股出具的《关于解除滨海能源股票质押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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