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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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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邱小明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3,629,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7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4,297,2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00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332,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1,960,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627,9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9,332,6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19%。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546,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96%;反对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77,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7%;反对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江日华、薛玢页

  3、结论性意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

  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

  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了4个《拍卖公告》,计划于2021年12月28日10时至2021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苏加旭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40,372,005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

  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其他有关说明

  1、公司已发函给股东苏加旭先生,请苏加旭先生核实上述司法拍卖事项是否属实,并提醒苏加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上述事项发生时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2021年11月29日,公司未收到苏加旭先生关于上述事项的情况说明。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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