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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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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为: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额×100%

  (4)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100%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

  (9)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10)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11)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资本化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2)应收账款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13)存货周转率=报告期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报告期内公司无发行新股、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或回购、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情况发生,故上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均为简化版本。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七、发行人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发行人有息负债分析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九、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其他重要事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受限资产情况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的财务结构变化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三、2021年1-9月财务报表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六节企业信用状况

  一、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东方金诚出具的《2021年第一期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涵义

  东方金诚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应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极小,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的偿付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优势

  (1)南昌市工业基础较好,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电子设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稳步发展,文化旅游、金融保险和交通运输业带动下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很强;

  (2)伴随南昌国资的划入,公司成为当地最重要的产业投资与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的改制企业土地资产运作、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运营等业务的区域专营性和政策性进一步增强;(3)公司作为南昌市最重要的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政策、资产和资金等方面获得了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资本实力大幅提升;

  (4)公司拥有大量位于主城区和湾里区等区域的经营性用地,相关土地未来增值空间较大,预计未来土地资产运作收入依然为公司营业收入重要来源。

  2、关注

  (1)公司资产中的土地资产和应收类款项占比较高,资产流动性一般;

  (2)公司的全部债务保持较快增长,随着南昌国资的划入公司短期有息债务快速上升;

  (3)公司承建的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处于建设阶段,尚需投资规模较大,存在较大的资本支出压力。

  3、评级展望

  预计南昌市经济将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主营业务将保持很强的区域专营性,能够得到股东及相关方的持续大力支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制度,东方金诚将在“2021年第一期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三、发行人近三年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最近三年,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结果均为AA+。2020年11月19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发行人主体评级结果上调至AAA。

  东方金诚将发行人主体评级上调为AAA的主要原因包括:①南昌市工业基础较好,汽车制造、食品加工、电子设备制造等支柱产业稳步发展,文化旅游、金融保险和交通运输业带动下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综合经济实力很强②伴随南昌国资的划入,公司成为当地最重要的产业投资与国有资产运营主体,承担的改制企业土地资产运作、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运营等业务的区域专营性和政策性进一步增强③公司作为南昌市最重要的产业投资和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在政策、资产和资金等方面获得了股东及相关各方的大力支持,资本实力大幅提升④公司拥有大量位于主城区和湾里区等区域的经营性用地,相关土地未来增值空间较大。

  四、发行人资信状况

  (一)发行人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还款意识和履约能力较强,能按期归还各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信贷征询系统显示,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银行信用形态均为正常。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从各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额度合计161.07亿元,已使用额度为111.20亿元,未使用额度为49.87亿元。主要银行授信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

  (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无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三)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四)发行人失信行为记录

  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列入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等异常经营情况。

  

  第七节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八节偿债计划及偿债保障措施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的第5年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息兑付方法具体如下:

  (一)利息的支付

  1、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8年每年的12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6年每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办法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1、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8年的12月7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的12月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由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二、偿债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成功后,发行人将按照发行条款的约定,凭借自身的偿债能力、融资能力,筹措相应的偿债资金,亦将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的运作,履行到期还本付息义务。同时,发行人制定了严密的偿债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偿债保证措施。本期债券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足以满足本期债券到期还本付息的需求。

  (一)自身偿付能力

  发行人较强的经营实力、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资产流动性,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基础。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208,034.65万元、400,168.67万元和799,109.8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416.85万元、37,848.89万元和97,978.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7,665.84万元、121,713.67万元和78,080.04万元。综合而言,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稳步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稳健,自身偿付能力较强。

  截至2020年末,发行人货币资金余额为706,074.31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的理财产品金额为7,317.94万元,持有至到期投资金额为499,580.00万元,均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偿付能力。

  (二)募投项目收益

  本期债券所募集资金中的7.00亿元将用于工控云创港项目。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出租和销售收入。

  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产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出租和销售收入。

  1、项目收益对总投资覆盖倍数测算

  云创港项目的运营期为20年。在运营期内,云创港项目总收入为181,871.01万元,项目运营成本累计为18,186.40万元,项目净收益合计为163,684.61万元,可以覆盖项目总投资13.53亿元,覆盖倍数为1.21倍。云创港项目运营期内各期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债券偿付保障测算

  募投项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总体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募投项目归属于发行人的净收益为72,621.17万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利息。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5年,募投项目归属于发行人的净收益为60,660.26万元,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前5年的利息总额。

  (三)本期债券偿债计划

  1、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拟发行规模为8.00亿元,期限为7年,采用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在第5个计息年度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还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确保债券本息安全偿付的内部机制。

  2、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自发行日起至兑付期限结束,发行人将安排人员专门负责管理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3、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特征、募集资金用途特点及公司债务结构,发行人将建立恰当的财务安排,确保资产的流动性,合理安排公司债务的偿还,以达到资金运用和筹措在金额和期限上匹配,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发行人还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改进管理方式,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增强财务风险控制能力。

  4、专项偿债资金账户的监管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使用以及按时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金和利息,发行人聘请浦发银行南昌分行作为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的监管人。发行人在监管人处开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并与监管人及海通证券签订了《2021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委托监管人对上述账户进行监管。其中,募集资金使用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偿债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当偿债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不足以偿还当前应偿付资金时,监管人有义务禁止公司自行支配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和偿债资金专户的资金,并及时通知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

  5、聘请债权代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发行人聘请海通证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与之签订《2021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作为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海通证券将代表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的经营状况、按时还本付息及偿债措施的实施;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以最大限度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

  6、设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与债权代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2021年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其中详细约定了本期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权代理人召集,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并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对本期债券发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决策,事项包括了解和监督发行人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重大事件;监督发行人履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义务;审议并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参加方提出的议案及享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定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董事兼金融事业部负责人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整体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债券投资者,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向债权代理人递交信息披露的文件,与新闻媒体联系刊登披露的信息等。公司董事兼金融事业部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内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如需更换,需经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将按照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

  二、发行人信息披露安排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债券本息兑付办法及选择权实施办法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投资者保护

  一、发行人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及违约情形

  本公司保证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债权代理人将依据《债权代理协议》协调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济措施。如果债券债权代理人未按《债权代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债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1、违约事件

  以下事件构成发行人在《债权代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的违约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权利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或出售其重大资产导致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

  (4)除上述第(1)至(3)项所述的违约情形以外,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其在《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实质影响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经债权代理人书面通知,或者经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持续三十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5)发行人已经丧失清偿能力并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进入相关的诉讼程序;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停业、清算、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

  (7)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者监管部门作出任何规定,导致发行人履行《债权代理协议》或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变为不合法或者不合规;

  (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

  当发行人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发行人进行追索。债权代理人将依据《债权代理协议》在必要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参与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如果债权代理人未按《债权代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追究债权代理人的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期债券计划公布后,由于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情况,致使本期债券相关责任人不能履约的情况。

  2、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自然力量引起的事故如水灾、火灾、地震、海啸等;

  (2)国际、国内金融市场风险事故的发生;交易系统或交易场所无法正常工作;

  (3)社会异常事故如战争、罢工、恐怖袭击等。

  3、不可抗力事件的应对措施

  (1)不可抗力发生时,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及时通知投资者及本期债券相关各方,并尽最大努力保护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应召集本期债券投资者会议磋商,决定是否终止本期债券或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期债券的影响免除或延迟相关义务的履行。

  (三)弃权

  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文约定的任何权利,或宣布对方违约仅适用某一特定情势,不能视作弃权,也不能视为继续对权利的放弃,致使无法对今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权利。任何一方当事人未行使任何权利,也不会构成对对方当事人的弃权。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期债券履约所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当向债权代理人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该法院受理和进行过裁判。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权代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债权代理协议的主要条款详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一)本期债券注册文件;

  (二)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评级机构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五)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本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其他与本期债券有关的文件。

  二、查阅地址

  (一)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1、发行人: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牵头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二)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网址:www.ndrc.gov.cn

  2、中国债券信息网

  网址: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一部分。

  如对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21年第一期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

  ■

  

  

  南昌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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