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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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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0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司德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司德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司德新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及监事会对司德新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司德新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的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司德新先生的辞职将在补选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司德新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议案》。监事会提名徐光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徐光耀先生简历

  徐光耀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信息与数据中心副总监、总监。

  徐光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3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6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

  至2021年12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3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海宁工贸园瀛洲南路199号 邮编:222243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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