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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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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依据基金合同约定,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最短持有期为1年,最短持有期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期满后(含到期日)投资者可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如果投资人多次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申购和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3.1.1 投资者申购时,除直销机构(柜台方式)外,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0.1元(含申购费)或详见各销售机构网点公告。

  3.1.2 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3.1.3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3.1.4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1.5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本基金总规模限额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按每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3.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2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销售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3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4.1.1 本基金不设单笔赎回份额下限,不设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

  4.1.2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等。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为1年,本基金对持有期超过1年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赎回费率和基金销售费率,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3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381号中环广场38楼

  电话:(021)23212899

  传真:(021)23212890

  客服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薇

  网址:www.py-axa.com

  2) 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平台

  网站:www.py-axa.com

  微信服务号: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百度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和网站(具体网点和网站信息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业务。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查询基金管理人网站代销机构名录。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别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份额持有人的定制情况,提供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对账单。客户可通过浦银安盛基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对账单服务定制或更改。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登载在规定网站的《浦银安盛安裕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7.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7.4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本着诚信严谨的原则,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7.5咨询方式: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

  公司网址:www.py-axa.com;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公司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AXASPDB),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柜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29日起,本公司旗下在直销柜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开通转换业务

  (一) 参与基金

  ■

  注:以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可以与下列已在直销柜台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之间办理相互转换:

  1) 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228、B类003229)

  2) 浦银安盛日日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534、B类003535、D类003536)

  3) 浦银安盛普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5200、C类005201)

  4) 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436、C类006437)

  5) 浦银安盛普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464、C类006465)

  6) 浦银安盛中债3-5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959、C类006960)

  7) 浦银安盛上海清算所高等级优选短期融资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064、C类007065)

  8) 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066、C类007067)

  9) 浦银安盛普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068、C类007069)

  10) 浦银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7410、C类007411)

  11) 浦银安盛安远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27、C类009028)

  12) 浦银安盛中债1-3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35、C类009036)

  13) 浦银安盛普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37、C类009038)

  14) 浦银安盛普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041、C类009042)

  15) 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368、C类009369)

  16) 浦银安盛MSCI中国A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374、C类009375)

  17) 浦银安盛ESG责任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630、C类009631)

  18) 浦银安盛稳健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9943、C类009944)

  19) 浦银安盛鑫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2302、C类012303)

  (二) 适用范围

  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同一基金不同类别份额之间除外)。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将另行公告。

  (三)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补差的标准收取。

  2) 赎回费用

  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

  3) 申购费用补差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申购费用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具体各基金的申购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查询相关费率公告。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收取转换补差费;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转换补差费。

  4) 具体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2)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3)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如转出基金为赎回带走未付收益的货币基金,则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 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一:某投资者在浦银安盛直销柜台持有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10,000份。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的未付收益为10元,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A类份额为1.00元、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为1.3758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转入金额=10,0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000×1.5%/(1+1.5%)=147.78元补差费用=147.78元

  净转入金额=10,000-147.78+10=9,862.22元

  转入份额=9,862.22/1.3758=7,168.35份

  例二:某投资者在浦银安盛直销柜台持有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3个月后,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4%、0和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浦银安盛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0975元、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为1.5738元。该投资者可得的浦银安盛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0975 =10,975.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975.00×0 =0元

  转入金额=10,975.00 -0 = 10,975.00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975.00×1.5% / (1+1.5%)=162.19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975.00×0.4% / (1+0.4%)=43.73元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162.19-43.73 =118.46元

  净转入金额=10,975.00 - 118.46 =10,856.54元

  转入份额=10,856.54 /1.5738= 6,898.30份

  6) 基金转换赎回费率和转换申购补差费率说明

  本公司直销柜台进行基金转换时,将依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公司客服热线了解、查询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

  (四)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2) 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3) 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 基金转换按照份额进行申请,所有参与转换的基金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5)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6)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7)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8) 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9) 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0)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1)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2)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二、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业务规则,并在正式调整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披露。

  2、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28-999或021-3307-9999

  网址:www.py-axa.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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