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情况:2021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齐红梅女士因操作失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000股。违反了公司董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入股票的规定。
一、违规增持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齐红梅女士系因操作失误于2021年11月2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违规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在2021年11月24日披露了《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混合所有制改革进展情况的公告》,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上述行为发生后,齐红梅女士已经意识到错误操作违反了相关规则,其本人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司,并就本次违规增持事项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齐红梅女士的声明及承诺
(一)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三)齐红梅女士承诺未来6个月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承诺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三、致歉声明
齐红梅女士就本次违规事件致歉如下:
本人就本次误操作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本人今后会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