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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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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管理委员会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5日止。

  关联董事丁泽成先生、张威先生、张小明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29日和2016年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16年7月15日完成公司股票购买,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定向受让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所持亚厦股份股票,购买均价11.96元/股,购买数量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26日、2016年7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5,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尚未对外出售。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情况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1月25日届满,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本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定向受让控股股东所持亚厦股份股票(包括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标的股票。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长期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5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至2023年1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控股”)的通知,获悉亚厦控股于2021年11月24日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是其根据自身经营的资金需求所做出的安排。亚厦控股质押的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详见下表: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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