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02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首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1月25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通知,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联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2,3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4%,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098,6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增持前,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14,683,22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69%;本次增持后,南京钢联及其全资子公司南钢联合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616,983,222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73%。

  二、后续增持计划

  南京钢联将按照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0)。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南京钢联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京钢联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