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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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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0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6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卢国建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8.01%股份的股东卢国建,在2021年11月2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额度、进口押汇额度、信用证、保函、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实际需要来合理确定。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国建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度的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最终授信合同、担保合同、贷款合同为准,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用。为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合同、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11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6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大道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T1栋3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1年12月6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议案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议案5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1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沟通传递价值,交流创造良好生态”——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14:00-17:00。

  届时公司的董事会秘书黄昌福先生将通过网络文字交流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95         证券简称:芯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2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披露了《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7日分别披露上述申请文件的修订稿。

  公司及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于2021年11月25日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等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一)问题3:关于收益测算

  根据审核要求,补充说明了在汽车MCU客户需求量调研过程中,公司对潜在客户需求量的预测逻辑;补充说明了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成本及封装测试费用的测算依据。

  (二)问题4:关于财务性投资

  根据审核要求,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具体规定,补充完善公司对通富微电的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的主要原因。

  二、其他申请文件

  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及其他申请文件已根据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更新情况同步更新。

  特此公告。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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