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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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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8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决定暂不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同时,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润建转债”在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此之后若“润建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9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润建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5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公开发行了1,0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9,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267号”文同意,公司109,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建转债”,债券代码“128140.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5日(由于2021年6月14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6.55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 26.4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20,746,3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含税)。根据利润分配方案,润建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6.55元/股调整为26.4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自2021年6月7日起生效。详见《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二、“润建转债”有条件赎回情况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情况

  自2021年11月0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公司股票已经有1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润建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40元/股)的130%(即34.32元/股),若在未来17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40元/股)的130%(即34.32元/股),将触发“润建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润建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润建转债”。公司董事会结合目前股价表现及“润建转债”最新转股情况综合考虑,自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润建转债”在触发赎回条款时,均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在此之后若“润建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该可转债的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前的六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1,778,876张“润建转债”。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的六个月内均未交易“润建转债”。

  五、风险提示

  2023年1月1日后,若“润建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润建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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