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感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通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参与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自 2021 年11月26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适用范围

  ■

  三、重要提示

  1、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上述业务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合作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财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1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到泰信财富办理如下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泰信财富的规定为准。

  一、开通业务类型

  ■

  特别提示:鹏扬景瑞三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盈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优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在封闭期内,待封闭期结束,本公司会及时发布相关开放公告,敬请留意。

  二、费率优惠方案

  1、自2021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通过泰信财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泰信财富公告或通知为准。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泰信财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之日起,同时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以泰信财富官方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重要提示

  1、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办理方式和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2、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上述业务手续费。

  3、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四、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2、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