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本情况: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杨华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5,354,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588%。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潘伟荣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85,8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541%。事业部副总经理陈健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403,2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584%。事业部副总经理刘建忠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79,5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73%。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2021年8月26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截至2021年11月23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556,600股。本次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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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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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