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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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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1-017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公司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33,187,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若总股本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12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年12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11月22日至登记日:2021年11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李杰,公司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公司自然人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玉喜、汪孔斌、周润良、徐方友、杨卓印、徐玉银、徐根松及离任董事孙爱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炜

  咨询电话:0566-5299004

  传真电话:0566-5299005

  八、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1-01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

  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70072334689XH

  名称: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叁仟壹佰捌拾柒万圆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05日

  营业期限:/长期

  住所: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二氧化碳、硫酸、三聚氰胺、双氧水、甲醛、氨基模树脂(非危化品)及其他相关产品,液氨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 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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