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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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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18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京诗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诗洁”)持有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3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9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自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南京诗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8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9%;张静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4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上述股东减持情况如下:

  (1)南京诗洁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41,528股,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59%,现持有公司股份10,206,4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1%;

  (2)张静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39,620股,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4%,现持有公司股份10,33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间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及规划等情况自主决定的,南京诗洁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静女士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剩余期间内,由股东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自主决定如何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1-119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张静女士单独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静女士(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33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其单独持有的公司股份下降至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

  2021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张静女士发来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张静女士单独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3056%减少至4.999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张静女士,境内自然人,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56%。因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张静女士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0.3057%,具体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影响

  2021年7月1日,公司完成了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47,769,660股减少至147,663,260股,导致张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变,仍为7,840,000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3094%。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

  2021年7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7,663,26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47,663,260股增加至206,728,564股,张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由7,840,000股增加至10,976,000股,其持股比例保持5.3094%不变。

  3、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影响

  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张静女士拟于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张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9,620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4%。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由7,840,000股变更为10,33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056%变更为4.9999%,其单独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张静女士单独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静女士已按规定制定《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静女士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5日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亿嘉和

  股票代码:603666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静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张静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朱付云

  性别:女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楚翘城1号楼

  企业名称:南京瑞蓓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339291492D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西春路1号北楼8层82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付云

  成立日期:2015年6月4日

  合伙期限:2015年6月4日至2045年6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静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付云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双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并于2021年7月续签了上述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止;南京瑞蓓为朱付云女士实际控制的企业。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静女士持有亿嘉和股份4.9999%,其一致行动人朱付云女士持有亿嘉和股份29.6661%,南京瑞蓓持有亿嘉和股份14.3353%。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张静女士因自身资金的需要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市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拟在该公告披露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无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56%。

  2021年7月1日,公司完成了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47,769,660股减少至147,663,260股,导致张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变,仍为7,840,000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5.3094%。

  2021年7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7,663,26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由147,663,260股增加至206,728,564股,张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数由7,840,000股增加至10,976,000股,持股比例保持5.3094%不变。

  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11月24日期间,张静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39,62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4%。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由7,840,000股变更为10,33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056%变更为4.9999%,其单独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公司总股本的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张静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5.3056%变动至4.9999%。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份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4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

  注:持股比例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2021年11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静

  年  月  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址,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7号5幢(亿嘉和证券法务部)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 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张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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