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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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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增加垫支银行的公告

  因业务开展需要及更好的为投资者提供服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1年11月26日起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旗下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的垫支机构,适用渠道及基金具体如下:

  (一)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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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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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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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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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投资者申请办理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签订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投资者办理快速赎回业务前应仔细阅读。

  2、投资者应知悉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属于非法定义务,提现有条件,依约可暂停。投资者应在进行交易前,仔细阅读和了解各销售渠道提供的快速赎回业务的提现额度限制约定、服务暂停及终止情形、让渡收益情况、垫支方等涉及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3、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6)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暂停或终止的情形;

  (7)其他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形。

  4、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money.jrj.com.cn

  (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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