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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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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5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TCL定转2”2021年付息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TCL定转2

  2、债券代码:124017

  3、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26,000,000张

  4、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5、债券付息日:2021年11月30日

  6、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10%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TCL定转2”发行概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21号文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11,508,951股股份、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00,000张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6亿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26,000,000张可转债已完成登记。

  “TCL定转2”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次可转债的起息日为发行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本次计息期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11月29日,本期为“TCL定转2”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0.50%,每10张“TCL定转2”(面值1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00元(含税)。

  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4.00元(税后);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含税);对于持有“TCL定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每10张派发利息5.00元(含税),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债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债券付息日:2021年11月30日

  四、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的对象为:截至2021年11月2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

  五、本次定向可转债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TCL定转2”本期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联系方式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TCL定转2”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联系部门: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33311668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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