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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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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1-086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天润”)于近日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建议函的主要内容如下“截止2019年年度,恒润华创仅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109.48万元,尚余37,920.34万元未支付,未按约定履行承诺。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37,920.34万元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截止2021年半年度报告,上述补偿款仍未收回。

  针对上述应收回的恒润华创37,920.34万元业绩补偿款及相应利息,请公司董事会说明采取过哪些催收措施及催收效果。公司董事会是否已对上述应收款采取了司法手段追偿,若否,投服中心建议公司及时采取司法手段向恒润华创追偿,降低其他应收账款损失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坚持不采取司法手段追偿,请公司说明具体原因。”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9日和2018 年10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议案1)和《关于公司向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乐点投资和贵丽妃凰所欠公司债权的议案》(议案2),议案1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华创”) 经充分协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对新余市联创盛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兵马奔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应收的合计152,119,296.18元的标的债权及与标的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以及相应的追索权转让给恒润华创,转让价格为 152,119,296.18元。议案2具体内容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广东恒润华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华创”) 经充分协商,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对新余市贵丽妃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乐点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应收的合计228,178,944.28元的标的债权及与标的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以及相应的追索权转让给恒润华创,转让价格为228,178,944.28 元。上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多次向恒润华创发出催收函进行催收,但一直没有成效,主要是恒润华创现已面临严重的短期债务压力,涉及的诉讼较多,名下的实物资产已全部被抵押或冻结,资金短缺,员工的薪酬不能按时发放,暂无偿还能力。截止目前,恒润华创资产负债率为90%以上,财务风险较高,可变现资产较少,且可变现资产价值很低,公司接近资不抵债。同时,恒润华创涉及的诉讼案件较多,多数是借款及担保产生的诉讼,资产质量较差,恒润华创名下的实物资产均被用于借款抵押或担保,且因为诉讼被冻结,难以自由处置变现。同时,受诉讼影响,公司无法吸收新的外部融资,恒润华创目前暂无力偿还公司的欠款。若采取法律强制措施,有可能使恒润华创债务危机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恒润华创偿债能力,同时,公司还将承担一笔较大的诉讼费,公司目前资金非常紧张,考虑到恒润华创的实际情况,公司若对恒润华创提起诉讼也暂无执行判决的可能,故暂不宜提起诉讼。

  公司将持续发函督促恒润华创尽快归还此笔款项,以确保诉讼时效中断,同时将根据恒润华创的实际情况,择时提起诉讼催收此款项。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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