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杨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4人,代表股份1,738,523,2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8.21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259,605,4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806%。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478,917,7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37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466,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466,9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0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7,356,29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1,166,914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99,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99%;反对1,166,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7,356,29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1,166,914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1%;弃权0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99,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99%;反对1,166,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在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白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白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白鹏先生简历
白鹏,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出生,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工程师。2016年8月参加工作,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兴蓉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17年起,历任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成都沱江流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起,历任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副部长、机关第二支部书记、技术中心副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成都环境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起,挂任成都市生态环境局环保产业与科技信息化处副处长。现任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成都市环境科学学会副理事长。
白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