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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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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21-12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
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关防疫要求的
再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地(以下简称“属地”)疫情防控需要,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前进行报名并获得确认,方可现场参会。

  2、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场地容量最高为120人,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认入场资格。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1年11月26日(星期五)14:00起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严格遵守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参加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相关防疫要求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公司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注意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建议选择网络投票或委托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由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避免人员聚集,严控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计划参会的A股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详见附件)、H股股东通过委托大会主席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如现场出席会议,须遵守本公告所列的事项。

  为方便股东了解会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实录将以文字形式在公司官网(www.vanke.com)投资者关系栏目及“万科投资者关系”(微信号VankeIR)微信公众号登载。

  二、现场参会股东须遵守的相关事项

  (一) 务必提前报名参会

  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场地容量为120人,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按照以下分类指引提前报名,公司将向报名登记成功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反馈确认信息:

  1、亲自出席会议的A股个人股东:请在2021年11月25日中午12: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记;

  ■

  2、A股其他股东(委托出席的个人股东、通过融资融券持有A股的投资者、法人股东):请将相关股东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资料电子版发送到IR@vanke.com进行报名登记;

  3、H股股东:请拨打+86(755)25606666转万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报名登记事宜。

  (二) 严格遵守属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及微信小程序“深i您”的“粤康码(深圳)”、“通信行程卡”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疫情防控措施。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出现以下情况,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1) 未获得提前报名的参会确认;

  (2) 无法提供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

  (3) “粤康码(深圳)”为黄码、红码;

  (4) “通信行程卡”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于前14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带*号;

  (5)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6) 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

  (7) 未能遵守属地其他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

  三、参会股东食宿、交通等安排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自理。

  四、联系方式

  股东如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在2021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电话:+86(755)25606666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86(755)25531696(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邮箱:IR@vanke.com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邮编:518083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A股股东网络投票方式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02

  2、投票简称:万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仅能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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