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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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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1-14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林先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公司股东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杨明先生、王战庆先生及林先锋先生拟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292,545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654%。其中,杨明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661,38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846%;林先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454,67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582%;王战庆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176,493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226%。本次减持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林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1月23日,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林先锋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28%(截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781,914,267股)。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含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而发生的股份变动)。

  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3、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23日,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经过半,林先锋先生共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33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2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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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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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先锋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林先锋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林先锋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先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林先锋先生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先锋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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