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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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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1-08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21年11月19日发出书面补充通知。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因疫情原因,姚飞、刘小腊、李双友、赵军、白涛、郑学定、金李等7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2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和合规总监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聘任邓舸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聘任陈勇先生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的独立意见》。

  邓舸先生、陈勇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聘任陈华先生、谌传立先生、杜海江先生、揭冠周先生、成飞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同意设立首席营销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袁超先生担任公司首席营销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聘任曾信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聘任周中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聘任刘汉西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公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的独立意见》。

  陈华先生、谌传立先生、杜海江先生、揭冠周先生、成飞先生、袁超先生、曾信先生、周中国先生、刘汉西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洪伟南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洪伟南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2。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推荐行政总裁人选的议案》

  同意推荐朱国强先生担任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委派鲁伟先生担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自鲁伟先生担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之日起,刘书炳先生不再担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战略发展总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信息技术条线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直接投资项目规范整改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21年12月30日前,将《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直接投资项目规范整改方案》所列范围内的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按不超过2021年10月31日资产账面净值125,229.37万元,实质性转移给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出具相应的批复或股东决定,并根据方案实施的具体情况,决定最终对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减资金额,以及对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投资的金额;

  3、授权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直接投资项目规范整改方案》所述股权交易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应的文件、协议、办理股份/份额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附件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邓舸先生

  邓舸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8年9月,硕士。邓舸先生曾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香港政务司中英联合联络小组处副主任科员、办证处主任科员、司法协助处主任科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公司治理监管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政策法规处副处长、监管二处调研员、并购重组委工作处处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2020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经纪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邓舸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邓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陈华先生

  陈华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5年10月,大学本科,高级审计师。陈华先生曾任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审计署外资司副处长(主持工作)、处长,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员办事处法制处处长,深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党组成员,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等职务。2017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陈华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陈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谌传立先生

  谌传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2月,硕士,高级工程师。谌传立先生曾任深圳证监局(证管办)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信息调研处处长、上市公司监管二处处长,中国证监会第六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深圳证监局稽查二处处长等职务。2017年12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兼任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届上市委员会委员。

  谌传立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谌传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杜海江先生

  杜海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2月,大学本科。杜海江先生2001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杭州萧然东路证券营业部电子商务部经理、杭州保俶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浙江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总经理、杭州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浙江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裁、经纪事业部总裁,兼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杭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委会委员、杭州总商会理事。

  杜海江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杜海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揭冠周先生

  揭冠周先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8年10月,博士。揭冠周先生曾任美国富国银行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经理、资深证券银行家,美国美银美林全球银行及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资深量化金融分析师等职务。2021年4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

  揭冠周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揭冠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6、成飞先生

  成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3年9月,硕士。成飞先生曾任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证券总部助理研究员、资产管理总部研究员、投资经理,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公司副总裁等职务。2021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成飞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成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陈勇先生

  陈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10月,博士。陈勇先生曾任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发展部业务经理、法律部部门负责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06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合规管理总部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等职务;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监察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复核委员会委员、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陈勇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8、袁超先生

  袁超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2月,硕士。袁超先生曾任美国纽约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公司固定收益部金融衍生品风险管理经理、美国纽约巴克莱银行美元金融衍生品交易部金融衍生品交易员、美国纽约摩尔对冲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美国芝加哥堡垒对冲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职务;2015年7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投资官,兼任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委员。

  袁超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袁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9、曾信先生

  曾信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5年6月,硕士。曾信先生曾任大鹏证券融资服务公司上海行业组副组长、执行副董事。2005年2月加入公司,历任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十一部副总经理、业务十二部总经理助理、内核办公室副主任、内核办公室主任兼投资银行业务内核负责人、内核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内核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业务内核负责人,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秘书长。

  曾信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曾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0、周中国先生

  周中国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2月,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周中国先生曾任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定价中心经理助理。2000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资金财务总部业务经理,深圳金地证券服务部财务经理,资金财务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资金财务总部总经理、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

  周中国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周中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1、刘汉西先生

  刘汉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10月,大学本科。刘汉西先生曾任国家经委经济信息中心系统处工程师、国家物资部中国物资信息中心数据库处主任科员。1994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电脑部副总经理、经纪管理总部电子商务部总经理、电子商务总部副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总部技术总监、总裁助理兼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汉西先生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刘汉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2: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洪伟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4年9月,硕士,审计师。洪伟南先生曾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员工、证券发行科经理;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副经理、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国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国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信证券深圳红岭中路证券营业部发展科经理,国信证券稽核审计部高级经理、监察稽核总部高级经理、主任审计师、稽核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总部总经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洪伟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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