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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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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3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谢东先生、张艳萍女士、陆俊英女士、崔福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戴国骏先生、毛卫民先生、缪兰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戴国骏先生、毛卫民先生、缪兰娟女士均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缪兰娟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学忠先生、徐楷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 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 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谢东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系杭州市高层次人才、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委员及杭州市上城区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2000年7月至2002年11月,任宁波市科技园区交联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新方向投资董事长、传启投资董事长、高拓信息执行董事、高测检测执行董事、广意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东先生为一届一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测试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参与制定了国家“超声波法局部放电测试仪通用技术条件”电力行业标准,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专利21项,曾获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奖项。

  截至目前,谢东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5,039,438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张艳萍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工商管理专业。2002年12月至2009年11月,任柯林有限经理;2009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新方向投资董事、传启投资董事。

  截至目前,张艳萍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577,833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陆俊英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2006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销售经理、工会主席;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新方向投资董事、传启投资董事。

  截至目前,陆俊英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269,655股,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崔福星先生: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2006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国计量大学教师;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工程师;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崔福星先生参与了“变压器铁芯电流测量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行业标准的制定,作为发明人协助公司获得专利23项,参与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曾获得浙江省科技进步二等奖。

  截至目前,崔福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5、戴国骏先生:196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电气工程专业,教授级教师,中共党员。曾担任深圳市水务局职员;社保局科员。1998年5月起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任教,现工作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任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所长,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负责人;浙江微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戴国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毛卫民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教授。曾任民族学院法律系教师;海南大学法学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毛卫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缪兰娟女士: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之江饭店主办会计;1996年10月至1998年10月,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德清天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久立特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缪兰娟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1、徐学忠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2000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浙江龙游绿得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8月至2011年2月,任浙江捷马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 2015年11月,任柯林有限财务经理;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公司财务经理、监事;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徐学忠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徐楷先生:198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金融管理与实务专业。2005年7月至2015年11月历任柯林有限售后服务部工程师、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生产管理中心安装运维部经理;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徐楷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4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5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2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俊英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徐学忠先生、徐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1-016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10日

  至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12月6日-12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董秘办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或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企业股东或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拟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以下材料:

  (1)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企业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企业的,应当加盖企业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5、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箱地址:klec@klec.com.cn ),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2月7日17:00,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公司董秘办确认登记状态。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三)登记方式”),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学忠、张艳萍

  联系电话:0571-8840918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

  联系邮箱:klec@klec.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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