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期间,李铁军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姜俊晓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新的减持计划:姜俊晓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窗口期内不得减持)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44%。
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2021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铁军先生、姜俊晓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39%。
2021年8月20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2021年9月11日,根据李铁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经届满,李铁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姜俊晓先生未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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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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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二、股东新的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减持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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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姜俊晓先生拟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份以及因该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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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俊晓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前次已披露的意向和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姜俊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二)姜俊晓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姜俊晓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公司于2021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旭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60,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旭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新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