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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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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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xc-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75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以39个月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第一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结束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第二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第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结束之日为第二个封闭期起始之日所对应的39个月后的月度对日(指日历月,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依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或下一个封闭期开始前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要求。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