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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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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 2021-122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予的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

  ●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1年6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七)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八)2021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公告》。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情况如下:

  (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9月14日。

  (二)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0.00万股。

  (三)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核心管理/业务人员。

  (四)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98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发布的各类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当年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比例:

  ■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央行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1年10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89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10月28日,公司已实际收到2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合计人民币3,490,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990,000.00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438,956,6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438,956,600.00元。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1年11月21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

  六、授予登记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限制性股票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38,456,600股增加至1,438,956,6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部分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9月14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合计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2、验资报告。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1-123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7)、《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8)及《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2021-109)。

  近期,全资子公司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名称:陕西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81MA6YD7DW3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陕西省韩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塬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徐广友

  注册资本:玖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20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20日至2037年07月19日

  经营范围: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复合管、PP-R管、PE管、螺旋钢管、方矩管、方矩镀锌管、涂塑管制造;加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铁精粉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友发钢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XH48G4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溧阳市上兴镇中兴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董希标

  注册资本:679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2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22日至******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颜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名称:唐山友发新型建筑器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82MA0F5NQ57C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丰南经济开发区临港经济园西扩区

  法定代表人:伦凤祥

  注册资本:壹拾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06月28日

  营业期限:2020年06月2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脚手架、爬架及其配件的生产及租赁;金属构件的生产;光伏支架制造及加工;高频焊管、热镀锌钢管制造及加工;金属材料(稀贵金属除外)、五金交电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不得从事本省产业政策禁止或限制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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