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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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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8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0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复核,发现因工作人员失误,在报告“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项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2).应付项目”中错误披露了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强”)的应付款项。

  经核实,江苏科强是国内轨道交通车辆风挡用篷布国产代替进口的重要领先厂家,是公司重要子公司常州今创风挡系统有限公司关键原材料篷布的供应商。2020年7月,公司在加强国产替代相关工作的背景下,认为有必要加强与江苏科强的战略合作,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公司决定投资江苏科强,并与其协商一致后,于2020年8月签订《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投资2700万元,占江苏科强当时全部股权的4.5%(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占江苏科强全部股权的4.31%)。此外,公司未向江苏科强派驻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干预江苏科强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与江苏科强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规定,江苏科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因公司为江苏科强的股东(占江苏科强当时全部股权的4.5%),公司工作人员编制《2020年年度报告》初稿时,误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后续审核时确认江苏科强为非关联方,对相关内容修改时疏漏了此处。现将《2020年年度报告》中关联应付项目有关江苏科强的内容予以删除,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更正后: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注:上表中为方便阅读,只列示从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一行至后一行内容

  上述更正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事前核对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并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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