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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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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2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证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渝开发MTN001;债券代码:101660081)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3.债券简称:16渝开发MTN001

  4.债券代码:101660081

  5.发行总额:人民币3.3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40%

  7.兑付日:2021年12月1日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或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成英

  联系方式:023-63858588

  2.主承销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豪、谭千洪

  联系方式:010-89926507

  3.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708, 021-23198682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

  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公司将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15:00—17:00,参加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重庆辖区上市公司2021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采取线上交流形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进入本公司互动平台参与互动交流,本公司高管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和沟通。

  公司出席本次活动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艾云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勇彬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21-054

  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王安金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5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股份534,270,1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193%。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534,146,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3,8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121,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9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23,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4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闫刚先生、赵琳梓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533,294,1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3%;反对93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751%;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377%;反对93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4407%;弃权4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216%。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刚、赵琳梓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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