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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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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0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5.39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532.5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22.89万股。

  2、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0年12月14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182名激励对象授予532.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42元/股。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3、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孙洪晖和袁洪雨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1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507.5万股,未授出的25万股限制性股票计入预留权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3-0004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股份性质变更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22.89万股,首次授予中因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5万股,合计47.89万股。前述预留权益自激励计划经2020年11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已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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