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1-07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收到告知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中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告知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和说明,并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审核的进一步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告知函的回复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请做好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