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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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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9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减持计划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及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6.571520%减少至4.9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是相关股东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超过1%并已过半。

  2021年11月18日,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相关股东告知函及其出具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截至本公告日,金风科技、金风投资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情况如下:

  ■

  金风科技、金风投资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11月3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144,2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571523%。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票43,163,791股,占公司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的2.809491%,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持有公司股票33,653,978股,占公司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的2.190506%,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

  金风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说明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二)大股东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金风科技在计划减持区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24,144,2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524%,减持的股份数已超过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东金风科技实施其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锁所致。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股东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已减持过半。

  上述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相关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最终方案、交易价格等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或评估结果等作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后最终确定,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减持主体将依法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相关减持计划。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相关股东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开新能

  股票代码:6008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07号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4幢308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比例减少(股份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开新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开新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

  2、主要股东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和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

  2、主要股东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双方虽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意向,但因双方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构成一致行动人。双方为独立法人主体,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互相独立。

  因存在股权控制关系,金风投资董事会成员及主要管理人员与金风科技存在

  兼任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风科技、金风投资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情况如下:

  ■

  金风科技、金风投资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公司于11月3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股东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不超过15,36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30,727,1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该计划正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全部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减持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状况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00,961,9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1520%;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20年8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8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开新能股份24,144,200股,占金开新能总股本的1.571523%。具体权益变动明细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持有公司股票43,163,791股,占公司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的2.809491%,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33,653,978股,占公司2021年11月17日总股本的2.190506%,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金风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金风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年  月  日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治平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钢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治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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