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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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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49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彭华文先生、杨军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刘军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2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3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4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5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1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1-051号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2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时代新材工业园行政楼203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3日

  至2021年1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11月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车资阳机车有限公司、中车石家庄实业有限公司、中车株洲车辆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南京浦镇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眉山实业管理有限公司、中车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11月29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核对。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9:30-16:3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12007

  联系人:林 芳

  联系电话:0731-22837786

  联系传真:0731-22837888

  (二)会议费用:

  会期预定半天,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51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拟以现金向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时代新材”)全资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以下简称“新材德国”)增资8,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增资时的汇率为准),本次增资后时代新材将持有新材德国68.08%的股权,中车株洲所将持有新材德国31.92%的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均为零。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随着近年汽车行业整体下行,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材德国连续出现经营亏损,为改善新材德国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补充其发展所需资金,2021年11月17日,时代新材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增资8,5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6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增资时的汇率为准),主要用于支持新材德国建设低成本地区产能以及发展中国区业务,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增资前时代新材直接持有新材德国100%的股权,新材德国纳入时代新材报表合并范围;本次增资后时代新材持有新材德国68.08%的股权,中车株洲所持有新材德国31.92%的股权,新材德国仍纳入时代新材报表合并范围。

  (二)关联关系介绍

  因中车株洲所为时代新材的控股股东,持有时代新材36.43%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844,68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机、电子产品、控制用计算机产品及软件、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气绝缘材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电力建筑施工总承包;综合能源服务工程总承包;客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中车株洲所为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车株洲所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405,579.35万元,净资产为3,455,472.28万元,2020年中车株洲所实现营业收入3,909,665.52万元,净利润256,009.48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中车株洲所总资产为7,584,064.29万元,净资产为4,349,483.93万元,2021年1-9月中车株洲所实现营业收入2,393,895.35万元,净利润158,505.72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注册资本:554.4738万欧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德国下萨克森州达默市

  法定代表人(managing director):Torsten Gehrmann, Christoph Krampe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制造应用于轿车、商用车、非公路机械工业和铁路工业的减振橡胶金属产品;设计、开发、制造车用塑料(金属)件以及与之相关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材德国(合并口径)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73,289.95万元,净资产为153,492.96万元,2020年新材德国(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531,257.67万元,净利润-27,307.4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新材德国(合并口径)总资产为435,400.68万元,净资产为140,014.11万元,2021年1-9月新材德国(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423,499.65万元,净利润-19,167.50万元。

  (二)增资前后股权比例

  本次增资前公司直接持有新材德国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各股东持有新材德国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

  (三)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时代新材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材德国进行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1165号《资产评估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1)第S00221号《审计报告》。

  经收益法评估,新材德国(单体口径)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5,475.69万元,较新材德国(单体口径)经审计净资产143,934.31万元增值1,541.39万元,增值率为1.07%。

  (四)拟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按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交易价格以收益法对新材德国评估后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依据确定。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与中车株洲所以及新材德国于2021年11月17日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现股东: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增资方案:

  新材德国融资需求共8,500万欧元,投资方拟通过现金支付方式增加注册资本2,599,888.00欧元,以及追加支付82,400,112.00欧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金。

  通过现金方式出资增加2,599,888.00欧元,将新材德国的注册资本由5,544,738.00欧元增加至8,144,626.00欧元,通过发行2,599,888股每股面值1.00欧元的新股,股权编号为5,544,739至8,144,626(统称为“新股”),每股新股应以其面值相等的发行价格发行(统称为“发行价”),并仅允许投资方认购新股,新股的面值总额为2,599,888.00欧元。除了发行价,投资方应当有义务对现股东承担责任,但不对新材德国承担责任,追加支付82,400,112.00欧元计入资本公积金(统称“追加支付”)。发行价和追加支付应为固定价格。为免疑义,发行价和追加支付应以欧元支付且不涉及调整(调整)或利息问题。

  计入资本公积金的追加支付分为两期支付:其中第一笔34,900,112欧元与认购新股支付的发行价同时支付;第二笔为47,500,000欧元,应在新材德国商业登记簿中登记增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以现金全额支付。

  增资后股权结构:

  在新材德国商业登记簿上登记增资后(统称“交割”),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义务。如果本协议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承诺或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则构成违约。守约方首先应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就违约事项予以纠正,违约方未能在通知中所述期限内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该违约行为遭受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责任、费用开支以及其为追究违约方责任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

  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请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五、增资扩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由公司控股股东中车株洲所向新材德国增资,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持新材德国建设低成本地区产能以及发展中国区业务,改善其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确保其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时代新材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材德国的注册资本由554.4738万欧元变为814.4626万欧元,资本公积金增加8240.0112万欧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新材德国仍将纳入时代新材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彭华文先生、杨军先生、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刘军先生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新材德国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补充其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本次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新材德国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补充其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改善新材德国经营状况,提升经营效益,补充其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五)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新材”或“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华先”)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增资金额19,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9,000万元债权向时代华先增资,时代华先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方式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10,000万元(新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占股不超过19.82%,最终以摘牌结果为准),债转股、挂牌价格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因时代华先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融入资金,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增资金额19,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9,000万元债权向时代华先增资,债转股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时代华先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增资公开挂牌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金额10,000万元(新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占股不超过19.82%,最终以摘牌结果为准),挂牌价格以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

  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增资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因时代华先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目前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公开挂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及相关后续进展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株洲时代华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736.36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江边村(南洲新区工业园渌湘大道8号)

  法定代表人:刘军

  成立日期:2017年2月10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胡健持股20%、杭州时代鼎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柳州民生现代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经营范围:芳纶系列产品、绝缘制品、功能性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电气设备、锂离子电池材料、非家用纺织制成品、纸及纸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交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时代华先经审计总资产为50,150.41万元,净资产为12,650.87万元,2020年时代华先实现收入3,001.83万元、净利润-5,232.12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时代华先总资产50,017.89万元,净资产8,843.94万元,2021年1-9月时代华先实现收入5,765.27万元、净利润-3,790.66万元。

  (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情况

  时代华先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时代华先进行资产评估及财务审计工作。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10071号《资产评估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1]1-1272号《审计报告》。

  截止至2021年2月28日,时代华先总资产为49,366.18万元,净资产为11,380.74万元,在评估基准日2021年2月28日,按收益法,时代华先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419.69万元。该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工作。

  (三)拟转让价格

  本次增资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将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价格以时代华先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最终增资摘牌价格取决于外部战略投资者的摘牌价格,债转股增资价格将与外部战略投资者增资价格保持一致。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时代华先引入资金将有助于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负债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投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对时代华先的实际控制权,增资后时代华先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次时代华先引入外部投资者增资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不能确定交易对方,交易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子公司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

  二、注销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时代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港元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香港湾仔芬威克街18号朱比利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蕴洁

  成立日期:2015年4月16日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对外投融资、国际贸易业务

  经营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香港子公司经审计总资产为21,590.27万元,净资产为-2,532.82万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6.42万元,净利润2.85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香港子公司总资产21,064.40 万元,净资产为-2,370.63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2.83万元,净利润4.42万元。

  三、注销子公司的原因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专项治理工作”工作部署,为整合内部资源,公司决定注销香港子公司。

  四、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子公司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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