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 4月27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重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3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鞍重股份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
2018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2019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2019年11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20年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0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年9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1年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年7月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二、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二审《民事判决书》16份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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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截至今日,公司共收到381个证券诉讼案件的应诉材料,累计诉讼金额56,620,339.22元(因有部分原告调整降低了诉讼请求金额,所以累计诉讼金额较之前披露金额有减少)。其中,170个案件已撤诉,211个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赔偿金额(含案件受理费)共计6,795,307.96元。
截至目前,共有21案的原告或其他当事人在收到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后提交了民事上诉状。目前已全部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所有案件公司均已履行了赔偿,共计赔偿金额6,795,307.96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对于已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 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诉讼所涉赔偿金额计入负债及相关会计科目, 公司在2018、2019、2020年度按经办律所的审核金额已对未决诉讼的赔偿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截止目前预提金额涵盖预计赔偿金额,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