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立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兴实业”)已披露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期间为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11月12日。本次减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因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本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披露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1、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因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本公司现已收到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规章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未违反此前立兴实业已披露的承诺。
3、因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宣告终止,立兴实业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到拟减持最大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