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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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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洗涤系统、汽车电子、精密注塑、车用线束,公司不涉及相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中所涉及的5个新建项目与5G概念相关性不大,其中智能网联驾驶辅助系统仅用到5G网络,公司本身不参与5G相关业务的开发建设,其余4个项目是原有项目产业技术升级。关于此次风险提示,公司已于2021年3月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披露,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公告中,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目标:2021-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财务数据同比大幅下滑,导致基数过低引起的。同时,公司不承诺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一定达成,望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

  ●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各项财务数据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财务数据同比大幅下滑,导致基数过低。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11日、11月12日、11月1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不存在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不存在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无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洗涤系统、汽车电子、精密注塑、车用线束,公司不涉及相关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二)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中所涉及的5个新建项目与5G概念相关性不大,其中智能网联驾驶辅助系统仅用到5G网络,公司本身不参与5G相关业务的开发建设,其余4个项目是原有项目产业技术升级。关于此次风险提示,公司已于2021年3月1日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披露,详见《关于投资建设智能化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披露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公告中,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目标:2021-2023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财务数据同比大幅下滑,导致基数过低引起的。同时,公司不承诺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一定达成,望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

  (四)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截止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五)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5日,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30.50%,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投资。

  (六)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各项财务数据增长幅度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相关财务数据同比大幅下滑,导致基数过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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