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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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何文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陆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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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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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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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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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3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根据投票结果,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所有候选人全部当选,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许雅婷、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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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