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之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的通知,获悉汝州顺成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
汝州顺成于2020年12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5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日前,汝州顺成对该笔股份质押业务进行了补充质押,有关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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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本次质押完成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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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无关,主要为满足汝州顺成自身生产经营业务之需要。
2、汝州顺成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汝州顺成当前被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影响汝州顺成相关承诺的履行,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也不会产生影响。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