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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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1年11月17日起,暂停九泰聚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下同)业务,即暂停单笔金额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不含100,000元)的大额申购业务。若本基金单笔大额申购业务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拒绝该笔申请;若单日某基金账户多笔A类或多笔C类累计大额申购金额超过100,000元(不含100,000元),单个基金账户A类和C类申购合并控制。本公司将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将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超过100,000元的A类或C类申请处理失败。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基金在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除大额申购外的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大额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tamc.com)查阅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28-0606)咨询基金的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临时公告等资料,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11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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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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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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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经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时会议决议由董事长王彦斌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务。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监管机构备案。
特此公告。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