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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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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9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邱小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黄宜光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补选宋权礼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11月29日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权礼:男,1964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先生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8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补选

  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长辞职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1日收到黄宜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黄宜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黄宜光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黄宜光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与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起,在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重大决策、经营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忠实地履行了作为董事长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公司董事会对黄宜光先生的辛勤工作及杰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宜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林(永安)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同意补选宋权礼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2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及28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2020年8月7日,公司通过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原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家具”)100%股权。2020年10月15日,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嘉林”)摘牌取得公司拟转让的上述股权,同日,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2020年10月,森源家具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森源家具股权。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约定,公司已收到宁波嘉林支付的首笔股权转让款13389.3207万元(股权转让款的51%),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应在2021年10月14日前支付。

  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针对宁波嘉林未按期支付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事宜,公司予以高度重视,已多次与宁波嘉林进行沟通,并初步达成持续还款方案。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宁波嘉林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0年10月15日签订了《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现就合同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尾款及往来款、利息的支付问题,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根据《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经双方确认截止2021年10月14日,乙方尚欠甲方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尾款12,864.2493万元、利息 836.18 万元;此外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尚欠甲方往来款9,905.84万元、利息648.47万元,甲乙双方同意该往来款亦由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共计24,254.74万元,乙方应于2022年10月14日前分期结清。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以下期限分期将款项直接支付给甲方:

  1、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5,984.65万元(含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14日应计利息1,484.65万元);

  2、2022年3月31日前支付4,500万元;

  3、2022年6月30日前支付4,500万元;

  4、2022年10月14日前支付10,274.93万元(含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10月14日应计利息1,004.84万元)。

  双方同意,乙方应当就应付未付的剩余款项按照【6.5】%/ 年的利率计息,直至剩余款项全部付清为止。乙方分期支付剩余款项的,应分期分笔单独计息。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款项,每逾期一日应按上述款项总额的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二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其提交的交易保证金(已转化为股权转让款)应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违约方的行为对产权转让标的或标的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致使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四)甲乙双方确认原《股权质押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本次付款期限延长需要重新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乙方应及时无条件配合办理。

  (五)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四、其他说明

  1、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敦促交易对方履行付款义务。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宁波嘉林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1-091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9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签署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11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2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法: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4日-2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  娟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14875

  传    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stock@yonglin.com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63    投票简称:永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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