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53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具体提案为《关于三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原回购方案已经以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5号长富金茂大厦59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名,所代表股份689,152,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217%;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21名,所代表股份34,140,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9034%。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6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723,293,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93,654,390股的40.325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鉴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鉴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12,509,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091%;反对10,783,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9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821,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7129%;反对10,783,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8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关于三次修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22,845,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2%;反对44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5,158,0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437%;反对44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22,043,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2%;反对76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2%;弃权4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355,3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893%;反对7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67%;弃权48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540%。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均为特别决议提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刘芳律师、黄剑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54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12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和2018年12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2年5月13日到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14日,“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购入的方式完成了此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购买公司股票27,119,96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78%。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51号公告。

  2020年6月13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公司于2020年6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减持所持股份26,145,07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6%,目前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974,8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资管计划起始运作之日起算。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计划账户所持资产已全部变现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不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