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66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30,000万元,授信期限36个月。
●担保情况:最高额质押担保,出质物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持有的票据等资产。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广州红珊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持有的该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利益为健民集团基于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池授信额度内开展的融资业务所承担的质押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为提高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集团”或“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具体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对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或公司成员单位提供的集资产管理与融资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平台。公司与协议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将相应资产交予协议银行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以此向协议银行申请质押融资及相应额度的银行授信。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纸质汇票及电子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浙商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16),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业务期限: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4、资产池融资额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融资额度,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其中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高公司)资产池融资额度上限为5,600万元。
5、实施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资产池业务的担保方式及被担保人
(一)担保方式
最高额质押担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与资产池业务提供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本次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326.15万元的22.67%,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资产池业务给予控股子公司福高公司资产池融资额度上限为5,600万元,出质物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持有并经合作银行认可的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财务公司承兑的电子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含纸票和电票)(前述三种质物统称为“票据”)、保证金、存单等。福高公司股东广州红珊投资有限公司自愿以其持有的福高公司全部股权及其派生利益作质押,为健民集团基于福高公司资产池授信额度内开展的融资业务所承担的担保责任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8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4,448.38万元。
(二)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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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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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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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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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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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产池相关合同协议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成员单位拟在浙商银行(以下称甲方、债务人)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并签署《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入池质押资产是指乙方合法拥有并向甲方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存单、电子商业汇票等。其中,电子商业汇票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的业务申请及相关操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2、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按照人民币计算,自甲方完成资产质押手续后生成,并根据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和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余额的变化而变化。除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外,甲方可额外为乙方主办单位核定一定额度的资产池授信加载额度,用于资产池项下融资。资产池质押融资额度与资产池授信加载额度之和为资产池融资额度。
3、当乙方及其成员单位在甲方办理资产池融资业务时,乙方作为集团主办单位可以为其成员单位分配资产池融资额度,并可根据需要通过甲方网银系统或甲方网点对各成员单位的资产池融资额度进行调整。
4、甲方给予乙方的资产池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已质押资产(含保证金)形成的资产池融资额度超过限额时,新质押资产不计算资产池融资额度。
(二)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及成员单位拟在浙商银行(以下称甲方、债务人)开展集团资产池业务,并签署《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作为出质人同意以其资产质押池内全部质物及资产池保证金为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在甲方处办理融资业务而实际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不超过资产池融资额度限额的各类债务提供担保。
2、资产池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应收款链业务、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融资方式以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3、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资产池项下具体融资业务到期而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资产池保证金账户及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以归还到期融资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提供垫款等用于偿付到期授信,利息、罚息由乙方或乙方成员单位承担。乙方及乙方成员单位同意该垫款仍以资产池内已质押资产和资产池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双方不再签订担保合同。
(三)公司与广州红珊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被担保债权: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健民集团就上述《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等约定之担保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向浙商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福高公司不能按期向浙商银行清偿的债权。
2、健民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为集团资产池业务30,0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其中福高公司资产池融资额度上限为5,600万元。
3、广州红珊投资有限公司就其在福高公司所有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向健民集团提供反担保。
(四)上述协议尚未签署。
四、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影响及风险控制
(一)对公司的影响
1、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资产等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票据供需不均衡的问题,全面盘活票据资源;
2、公司可以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二)风险和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本次资产池业务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资产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并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高公司小股东自愿以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其派生利益为健民集团基于福高公司资产池授信额度内开展的融资业务所承担的质押物担保提供反担保。目前福高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能够对福高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本次资产池业务开展的担保风险可控。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本次资产池综合授信业务和资产池业务中为共同债务人,并互相承担担保责任,本次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2,326.15万元的22.67%,本次资产池业务的开展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金融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11月1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800万元(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448.3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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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监管,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债务到期偿还。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67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1.5亿元授信总额度(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维生公司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一、维生公司拟申请授信情况
授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授信期限:自前次授信期限届满之日起1年,具体以公司与中信银行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授信额度及用途:授信总额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期限1年。综合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票保贴,用于申请人日常经营周转。
担保情况:公司为维生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止2021年11月1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800万元(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36%;本次担保额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6%;维生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77.12%,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62.68%,本次担保情况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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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甲方)为维生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乙方)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具体如下:
1、乙方与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2、甲方就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享有的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当发生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时,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最高债权额限度内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亿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之和。
4、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6、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照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上述合同尚未签署。
四、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维生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增强维生公司融资能力,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维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维生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目前维生公司经营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维生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1.5亿元人民币,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公司为维生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维生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是满足其日常经营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经营活动的持续、稳定开展,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被担保方维生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内,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维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77.12%,截止2021年9月30日,维生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2.68%,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为维生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需股东大会审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维生公司本次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具和其他运营所需资金补充,有利于增强维生公司融资能力,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促进该公司业务发展。
截止2021年11月1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7,800万元(不含本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45%,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4,448.3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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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担保到期需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加强对维生公司财务监管,及时发现和规避风险,确保债务到期偿还。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68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委托其进行JMEY-WD15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用300万元;
●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受让其自主研发的JMJT-DK16项目并委托其继续开发,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用750万元(含转让费);
●公司本次委托开发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
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具体如下:
一、委托开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1、JMEY-WD15项目
药品名称:JMEY-WD15药品
项目开发方式:委托开发
受托方: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资金及来源:JMEY-WD15药品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300万,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
2、JMJT-DK16项目
药品名称:JMJT-DK16药品
项目开发方式:委托开发
受托方: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及来源:技术委托开发服务费750万,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按项目进度分期支付。
二、受托方情况
1、JMEY-VD15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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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JMJT-DK16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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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开发合同主要条款
1、JMEY-VD15项目
公司(甲方)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乙方)就“JMEY-WD15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本合同标的
乙方为甲方进行JMEY-WD15药品(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开发工作,使开发的制剂工艺可商业化生产,开发的仿制产品达到与参比制剂的质量一致,并协助甲方获得合同产品的注册批件(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2)本项目技术委托开发研究总费用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3,000,000.00元),由甲方分期支付。
(3)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本合同项下所有技术成果、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等知识产权、合同项下全部技术资料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或乙方人员依据本项目工作内容完成的研究论文,发表前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签署前已发表的除外)。如果甲方欲转让本项目研究产生的专利,乙方应无条件出具相关证明性文件。
若最终本项目专利未获授权,则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技术秘密的所有权(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和转让权)归甲方所有。
(4)本《技术开发合同》尚未签署。
2、JMJT-DK16项目
公司(甲方)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就“JMJT-DK16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技术开发事宜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乙方将正在自主研发的JMJT-DK16药品(以下简称“本品”或“本项目”)项目转让予甲方,同时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继续本品的研究开发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研究开发经费。
(2)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甲方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的上市批件。
(3)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付清全部研发费后归甲方所有。
(4)本项目技术委托开发研究总费用为人民币柒佰伍拾万元整 (¥7,500,000.00元),由甲方分期支付。
(5)《技术开发合同》尚未签署。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开发的JMEY-VD15、JMJT-DK16等药品研发项目,有利于补充公司药品品种,丰富公司的产品线。公司与第三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有利于扩大公司药品研发能力和范围,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研发成本,分摊研发风险;且合同均以标的药品最终获得药品注册批件为目标,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五、上市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到获得生产批件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6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回避:4票
关联董事裴蓉、汪思洋、杨庆军、许良回避表决。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最终成交价格不超过210万澳大利亚元(以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大利亚元收盘时汇率测算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HeraMed Limited(澳大利亚股票代码:ASX:HMD,以下简称:HMD公司)10,857,385股流通股股票,约占HMD公司总股本的6.13%。最终成交价格将以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关于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由于公司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持续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公司拟继续开展以票据资产等为质押物的融资业务,即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授信额度3亿元,期限36个月,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生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1.5亿元授信总额度(其中综合授信敞口额度1亿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为维生公司申请的1亿元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拟与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分别为300万元、75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5、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于2021年11月30日14:00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集团总部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65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10万澳大利亚元(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受让关联方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澳大利亚HeraMed Limited 10,857,385股股票。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2021年11月12日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受让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持有的澳大利亚上市公司HeraMedLimited(澳大利亚股票代码:ASX:HMD,以下简称:HMD公司)10,857,385股流通股股票,约占HMD公司总股本的6.13%,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华立医药通过ALTSHULER SHAHAM TRUSTS LTD〈HOLLEY PHARMA CO LTD A/C〉(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单一受益人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10,857,385股股票(占HMD公司总股本的6.13%),该部分股票的交易价格通过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最终成交价格不超过210万澳元(以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大利亚元收盘时汇率测算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澳大利亚元简称:澳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公司HMD公司是一家澳大利亚的医疗器械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和生产胎儿心跳监测仪和其他妊娠监测解决方案”业务。
本次股权的出让方为华立医药,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642,614股权,占公司股本的28.4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以交易价格上限21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汇率)测算,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华立医药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182.19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31,690.78万元人民币的0.90%;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12,987.27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其中12000万元为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公司放弃关联方持有的武汉健民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对外转让的优先购买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31,690.78万元人民币的9.86%;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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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
华立医药持有公司37,014,073股,华立医药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全资子公司,华立集团直接持有公司6,628,541股,华立医药与华立集团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43,642,614股权,占公司股本的28.45%,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汪思洋、裴蓉、许良为华立医药董事,公司董事杨庆军为华立医药控股股东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运总监,公司监事肖琪经为华立医药监事。公司受让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股权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标的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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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根据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规则,一季度和三季度只需披露现金流量变动情况。截止公司公告披露日,HMD公司尚无完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上表为截至2021年6月30日相关财务数据,HMD公司详细情况可查阅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https://www2.asx.com.au/)HMD公司相关公告。
HMD公司(ACN:626295314)是一家于2018年5月21日在澳大利亚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由旗下的全资子公司HeraMED有限公司(在以色列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号51-467654-3)(以下简称:HeraMED以色列公司)开展。
HeraMED以色列公司于2011年10月5日在以色列成立,是一家创新的医疗技术公司,其依托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和数字社交网络打造了一个硬件+ SaaS服务的混合型产妇护理平台,通过经过临床验证的家用便携式超声多普勒设备HeraBEAT及其他妊娠监测设备,为胎儿和孕产妇提供医疗级产前和产后监测体验,引领孕产妇护理的数字化转型。
HeraMED以色列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医患关系从以访问为中心的医疗保健向未来的个性化家庭式保健转变,以更低的成本提供更好的护理。HeraMED以色列公司持续深入推进主导产品医疗级胎心监护仪HeraBEAT的商业化,目前已经在以色列、美国、印度和巴西等地区建立了合作,着手布局销售渠道,尚未在中国开展业务。
2、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9月30日,HMD公司总股本177,188,678股(面值0.01澳元/股),主要股东信息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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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HMD公司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可查阅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https://www2.asx.com.au/)HMD公司相关公告。②若上述期权全部行权,HMD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39,872,833股,公司拟受让的HMD公司10,857,385股股权占该公司股本比例将由6.13%稀释至4.53%。
3、管理层及持股情况
大卫·格罗伯曼先生、塔尔·斯洛尼姆先生为HeraMED以色列公司创始人,是HMD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医疗器械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截至2021年9月30日,管理层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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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2015年华立医药参与HeraMED以色列公司融资,以300万美元取得HeraMED以色列公司的30%股权,后经多次融资股权比例逐步稀释。2018年HMD公司发行股份收购HeraMED以色列公司全部股权,通过此次股权转换,HeraMED以色列公司成为HMD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立医药成为HMD公司股东,持有其10,857,385股股权。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部分股权占HMD公司总股本的6.13%。
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华立医药及其关联方担保、委托华立医药及其关联方理财,以及华立医药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HMD公司股东,持有其6.13%股权,为HMD公司持股最多的单一股东(若 管理层期权行权后,该持股比例将会发生变化)。但由于HMD公司为创新型医疗器械研发公司,股东持股较为分散,公司不能对该公司构成实际控制,因此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5、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
公司受让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10,857,385股股权,将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该部分股权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交易价格最终以该部分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确定(不超过210万澳元)。
2021年9月30日HMD公司流通股收盘价格为0.195澳元/股,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市值为211.72万澳元(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时汇率测算折合人民币约995.36万元)。2021年11月11日HMD公司流通股收盘价格为0.225澳元/股,该部分股权对应的市值为244.29万澳元(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时汇率测算折合人民币约1148.49万元)。
公司本次受让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股权的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授权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210万澳元的受让价格范围内,决策受让关联方华立医药持有的HMD公司10,857,385股股权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选择评估机构、协商最终的交易定价、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等。
公司将聘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对HMD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关联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后续事宜将根据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署。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思洋、裴蓉、杨庆军、许良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对本次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受让关联方持有的HMD公司股权,交易价格按照评估价值确定,最终成交价不超过210万澳元,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HMD公司股权间接取得HareMed以色列公司股权,有利于通过HareMed以色列公司接触以色列医疗器械市场,储备优质项目,对探索业务和改进研发具有积极意义。
3、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21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汇率测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5%,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妇儿大健康战略布局。标的公司HMD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和生产胎儿心跳监测仪和其他妊娠监测解决方案的业务,主要客户群体为孕妇。未来公司若能取得胎儿心跳监测仪等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国内权益,在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的同时,也可成为链接公司妇儿类产品的纽带,增强公司与母婴客户群体的互联。
2、本次投资有利于拓宽公司国际视野和海外优质项目来源渠道。以色列是世界医疗器械创新大国,其医疗器械产业发达,尤其在融合电子、通信以及电光学先进技术等的方面的创新能力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国际视野,接触并储备全球范围内的优质项目,为公司外延式发展进一步拓宽渠道。
3、HMD公司为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可流通。2021年9月30日HMD公司流通股收盘价格为0.195澳元/股,公司本次受让的HMD公司10,857,385股股权对应的市值为211.72万澳元以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汇率测算折合人民币约995.36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21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约987.27万元(2021年11月11日人民币兑澳元收盘汇率测算)。该价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316,907,795.03元人民币的0.75%;公司取得HMD公司10,857,385股股权,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等主要财务指标造成较大影响。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涉及跨国股权转让,可能存在因相关管理要求或监管环境变化等因素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2、未来公司若能取得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公司相关产品的中国权益,该类医疗器械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时需在国内办理相应的注册审批,可能存在无法注册的风险,注册后也可能面临其他同类产品的竞争风险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谨慎实施,努力保障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公告上网附件
1、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受让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意见
2、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3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30日
至2021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征集投票权情况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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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题资料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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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需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到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邮戳或我公司收到传真日期为准。
3、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9日前
4、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484号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邮编:430052
6、联系电话:027-84523350 传真:027-84523350
7、联系人:周捷 曹洪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至会议地点验证入场,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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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