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年11月10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232.639万股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隆科技”)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结果
1、授予日:2021年9月8日
2、授予登记数量:232.639万股
3、授予登记人数:130人
4、授予价格:17.4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和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鉴于公司召开董事会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至登记期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中确定的131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万股。因此,本次公司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1人变更为130人。公司本次实际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4.639万股变更为232.639万股。
7、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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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各批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期间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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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10020号):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10月26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投资款合计人民币40,480,329.6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326,390元,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232.639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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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经测算,2021-2023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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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