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11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1-073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源微”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239.9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52.85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1年11月9日、11月10日和11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718.6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8.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89.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97%。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1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

  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等文件,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等文件,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首轮问询问题。

  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文件,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并结合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申请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了公开披露,并将按照要求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上交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盘价为239.95元/股。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352.85倍,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5.81倍,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市盈率水平。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